等等各位讀到的僅代表我個人立場,無關任何平權團體、反同團體、政黨、立法院與司法院。
今天公聽會上得到一個結論《立法院即便另立專章(法),也是在大法官748號釋憲案的框架中,白話文「立專法沒有違憲」。》👈🏾很重要!請唸三遍!!
立法委員中藍綠都有萌萌,反同公投過立法院就有民意基礎立專法。
專法就是「歧視」!
專法就是「隔離」!
專法就是「差別」!
因為國民黨在婚姻平權上本來始終如一站在反對方,我們沒有期待過;而民進黨呢?因為還有期待才持續喊話,也請民進黨的支持者不要來留言說「先求有就好,專法也不賴!」
如果我跟大家說,你們想追求的國家就叫中華民國,你們有什麼感受?如果覺得不好受,那就拜託你們也幫幫LGBT一次,要求立法委員直接修民法972,才是真正的平等。
延申閱讀
1、護家盟不萌:https://opinion.udn.com/opinion/story/6068/422457
2、你想知道婚姻平權、性平教育、LGBT的答案都在這:https://goo.gl/8kAev6